公約第16條(92年修正案)對船舶配備油水分離設備做出了明確的要求:凡400總噸及以上但小於10000總噸的任何船舶應裝有保證通過該系統排放入海的含油混……
油水分離設備的主要功能就是將油分從含油污水中分離出來,其分離方法有重力分離法、聚結分離法、過濾分離法以及吸附分離法等。 (1)重力分離: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