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攪拌機應設置在平坦堅實位置,用方木墊起前後輪軸,使輪胎擱高排擠,以免在開動時發生走動。攪拌機架高使用時必須設操縱平台,講設防護攔桿。
2、電源接通后,必須仔細檢查,經空車試轉以為合格。方可使用。試運轉時應校驗拌筒轉速是否合適,一般情況下,空車速度比重車(裝料后)稍快2~3轉,如相差較多,應調整動輪與傳動輪的比例。
3、拌筒的旋轉方向符合箭頭指示方向,如不符時,應更正電機接線。
4、檢查傳動離合器和制動器是否靈活可靠,鋼絲繩有無損壞,軌道渡輪是否良好,四周有無障礙及各部件的潤滑情況等。
5、對設有上料斗地坑的攪拌機(如TZ350型混凝土攪拌機)坑口四周應墊高夯實,以防地面水流進坑內,上料軌道架的底端支承面應夯實或展磚,軌道架的後面用方木支牢,防止工作時軌道變形。
6、開機后,經常留意攪拌機各部件的運轉是否正常,停機時,經常檢查攪拌機葉片是否打彎、螺絲有否打落或鬆動。
7、攪拌機料斗提升后,斗下不能有人過往,以免因制動器失靈發生意外。如確須在斗下檢驗或清理,須停機並將料斗用保險鏈條掛牢。
8、作業中,假如機械發生故障不能再運轉時,應立即切斷電源,將攪拌筒內混凝土清除乾淨,然後進行維修,如需要操縱職員進進筒內清理時,除切斷電源外,還應設專人在外監護或卸往熔斷器並鎖好電閘箱后,方可進人工作。
9、當混凝上攪拌完畢或預計停歇1小時以上,除將余料出凈外,應用石子和凈水倒進拌筒內,開機轉動,把粘在料筒上的砂漿沖洗乾淨后全部卸出。料筒內不得有積水,以免料筒和葉片生鏽。同時還應清理攪拌筒外積灰,使機械保持清潔完好。
10、放工后及停機不用時,將保險絲取下,以策安全,料斗應落至坑內,必須升起則應用鏈條扣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