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
UDC 621.71∶744.9
機械製圖
GB 4457.3-84
字 體
代替GB 126-74
Mechanical drawings
Lettering and writing
本標準規定了機械圖樣中書寫的漢字、字母、數字的字體及號數(字高)。
本標準參照採用國際標準ISO 3098/I-1974《技術製圖--字體--第一部分:常用字母》。
1 一般規定
1.1 圖樣中書寫的字體必須做到:字體端正、筆劃清楚、排列整齊、間隔均勻。
漢字應寫成長仿宋體,並應採用國家正式公布推行的簡化字。
1.2 字體的號數,即字體的高度(單位為毫米),分為20、14、10、7、5、3?5、2?5*七種,字體的寬度約等於字體高度的三分之二。
註:數字及字母的筆劃寬度約為字體高度的十分之一。
1.3 斜體字字頭向右傾斜,與水平線約成75°角。
1.4 用作指數、分數、極限偏差、註腳等的數字及字母,一般採用小一號字體。
2 字體示例
2.1 漢字--長仿宋體示例
10號
7號
*漢字字高不宜採用2.5。
5號
3.5號
2.2 拉丁字母示例
大寫斜體
大寫直體
小寫斜體
小寫直體
2.3 希臘字母示例
大寫斜體
小寫斜體
2.4 阿拉伯數字示例
斜體
直體
2.5 羅馬數字示例
斜體
直體
2.6 字體的應用示例